印尼商标实务指引

发布者:东南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7-09-20 浏览次数:1409

一、商标的取得

在印度尼西亚,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只能包括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对每类商品或服务必须分别提交申请。印度尼西亚商标局在接到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主要目的是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如文件不齐备,申请人可在接到形式审查驳回通知书后的2个月的期限内补齐所缺文件。

如果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申请所缺文件是优先权证明,申请人自申请提交日起算的3个月内补齐所缺文件。申请人在所有申请文件齐备后方可获得申请日。

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商标注册申请,自申请完成之日(即申请日,而不是申请人最初提交申请的日期)起算的14天内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在公告期内对被公告的印度尼西亚商标提出异议。异议人提出异议的理由基于被异议的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印度尼西亚商标局在接到异议书后的14天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书副本转递给申请人。申请人可在接到商标局转递的异议书后的2个月内作出答复。印度尼西亚商标局在商标公告期(3个月)满后,或者在接到异议后,开始对商标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审查标准基于被审查的商标是否具有注册性。

印度尼西亚商标审查必须在公告期满日或提交异议期满日起的9个月之内完成。对商标注册申请的修改,只能通过撤销原申清并提交新申请的途径才能实现。

二、商标的优先权

印度尼西亚

中国

申请人在提交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有关事宜。

外国公民在印度尼西亚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必须指定印度尼西亚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外国申请人可基本属国或巴黎公约任一成员国的首次申请,在自该申请日起算的6个月内要求优先权。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三、商标的注册

(一)商标注册的文件

项目

文件

提交时间

基本注册

委托书

与注册申请书同时提交

申请者声明书

与注册申请书同时提交

商标解说或图样

与注册申请书同时提交

申请优先权附加文件

优先权符合证件

优先权有效期起7个月

商标转让或变更申请

副本

与申请同时提交

商标转让契约

委托书

商标使用声明书

提出异议或反异议

列国注册证明书副本

与异议或反异议申请书同时提交

委托书

商标市场存在证明

(二)商标注册流程

种类:商标、服务标志。

分类:采尼斯国际分类。

申请文件:委任状、宣誓书、图样、商品或服务名称。

优先权:申请时一并要求主张,并于优先权期满前3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英文译本。

申请时间: 约2年。

审查方式:审查制。

公告:3个月,期间第三方可提出异议。

专用期: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算10年。

延展:每次续展10年。

流程图:

(三)商标申请的费用


收费类型

单位

费用

1. 注册及续展 /延期申请

a.商品或服务商标注册申请

1) 一类商品或服务

2) 两类商品或服务

3) 三类商品或服务

  

一件请求

  

450,000

950,000

1,500,000

b.地理标志注册申请

一件请求

250,000

c.集体商标注册申请

一件请求

600,000

d. 续展/延长商标保护期限申请

1)中小企业

2)非中小型企业

  

一件请求

一件请求

  

750,000

1500,000

e.续展/延长集体商标保护期限申请

一件请求

750,000

2. 在商标通用登记簿中记录

a.变更商标名称或地址记录

一件请求

150,000

b.注册商标权利转移/注册商标公司合并

一件请求

375,000

c.许可协议的记录

一件请求

375,000

d.注册商标删除记录

一件请求

150,000

e.集体商标使用规则变更记录

一件请求

225,000

f.已注册集体商标权利变更记录

一件请求

450,000

g.已注册集体商标删除记录

一件请求

225,000

3. 商标摘录或书面陈述请求

a.商标注册摘录请求

一件请求

75,000

b.关于商标通用登记簿书面陈述的请求

一件请求

125,000

c.关于注册商标相似性问题书面陈述的请求

一件请求

125,000

4.

商标上诉申请

一件请求

1,000,000

5.

地理标志上诉申请

一件请求

1,000,000

6.

对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

一件请求

100,000

7.

地理标志注册摘录请求

一件请求

50,000

8.

注册商标申请优先权文献副本

一件请求

50,000

四、商标的保护

(一)商标的保护期和续展

印度尼西亚的商标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期满后可续展,每次可续展10年,不限次数。

注册后的商标如不使用的时间达到3年,将取消其商标的注册资格。

(二)商标的侵权和保护

印度尼西亚尼《商标法》就商标侵权及其处罚做了详细规定:

如在相同产品、服务或制造领域使用与某注册商标整体类似或与某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部分类似的标志,最高可对侵权人处以5年监禁及/10亿印度尼西亚盾的罚金;

在同类注册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地理标志实质类似的商标可处以最高4年及/8亿印尼盾罚金;

使用可能欺骗或误导公众相关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原产地名称标记者可处以最高4年的监禁及/或最高8亿印尼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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